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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人員薦任升等(土木工程)套書(不含工程力學)(贈題庫網帳號1組)
*照片僅供參考,詳細內容參考「套書內容(產品規格)」說明!●考試簡介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現行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於民國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施行。其相關要點如下:一、等別區分:分簡任及薦任二官等考試。二、考績計算:為激勵現職公務人員工作士氣,本法規定,凡現職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1年列甲等,2年列乙等以上者,其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,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,比例為30%,考試成績為70%。考試成績高於考績或考成平均成績者,或最近3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未達1年列甲等,2年列乙等以上者,其考績或考成成績不列入總成績計算,並以考試成績為總成績。三、錄取標準:升官等考試之錄取人數上限,由典試委員會依各等級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33%擇優錄取,計算錄取人數遇小數點時,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。總成績未達50分,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,均不予錄取。缺考之科目,以零分計算。四、簡任升官等考試,除採筆試外另採口試(集體口試)行之。五、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,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。●報考須知報名日期:預定104.07.28(二)-08.06(四)考試日期:預定104.11.07(六)-11.09(一)報名方式:原則上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。●考試特色為激勵現職公務人員工作士氣,本法規定,凡現職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1年列甲 等,2年列乙等以上者,其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,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,比例為30%,考試成績為70%。考試成績高於考績或考成平均成績者,或最近3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未達1年列甲等,2年列乙等以上者,其考績或考成成績不列入總成績計算,並以考試成績為總成績。●薪資與待遇高考三級(高考) 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者俸額24,440元專業加給18,910元,合計43,350元。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25,435元專業加給20,790元,合計46,225元。普通考試(普考)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18,445元專業加給17,830元,合計36,27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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